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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闻公报(1998年5月6日通过)

1998-05-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98年5月5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李鹏、朱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了全体委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

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非主持了全体会议,主任委员钱其琛在开幕和闭幕时发表了讲话。会议讨论通过了筹备委员会的工作规则,组成了政务、法律、经济、社会文化等四个工作小组,并就筹备委员会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认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准备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筹备委员会将广泛听取澳门各界人士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开展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是继香港回归之后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对澳门的长期稳定发展,对最终实现国家完全统一,具有重大意义。委员们深感责任重大,表示一定不辜负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努力完成筹备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定于7月10日在北京举行。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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